居民小区家电代理销售合同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代理的家用净水系列产品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之事项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期限、区域、标的物、销售价及销售目标
1.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代理区域:×××已建成居民小区
3. 代理标的物:渠道专供产品。
4. 代理销售价:详见附件一:产品销售价格表。
5. 代理销售目标:合同期内结算提货额不低于 万元,履约保证金元。
二、甲方基本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选择的直销方式,为乙方提供一套遮阳帐篷或者一幅形象墙写真,另向乙方提供产品手册、企业样本、宣传折页等,指导或协助制定营销方案;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技术培训和有关技术指导;
3. 签约本合同后,甲方提供售出产品的送货、安装、售前、售后技术的永久支持。甲方持续提供全屋净水项目的技术方案、终端客户方案沟通等支持;
4. 为有利于产品的顺利销售,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各种促销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 负责在授权代理区域开展小区直销活动,与小区主管部门接洽布展事宜、处理展销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经济、法律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
2. 负责安排不少于2人的现场专职促销员,担任本代理事项下的产品导购及销售手续办理,确保产品展销正常、高效进行;
3. 妥善保管遮阳帐篷或写真墙纸,做好日常保洁与维护。非正常损坏的,应承担维修费或购买新品的费用;
4. 乙方应于收取终端客户支付的产品价款、定金等现金收入的当日18点钟以前,将终端客户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详细住址、购买产品型号及价格、预约安装日期、是否代收尾款及尾款详细数目等全部信息编制手机短信告知甲方 壹
业务内勤。详见附件2-产品销售及安装作业流程
5.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标示产品价格,遵守甲方有关产品销售价格方面的
规定。承担产品出厂标配范围外所有材料、备件的费用(产品保修期内更换的材料、备件除外)。
6.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推出的产品促销活动,并执行产品促销的优惠折扣、助销
返利等规定。否则,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促销活动,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7. 承担本代理事项下的直销场地租金、现场导购人员的薪酬等相关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销售奖励、销售区域及销售行为约定
1. 销售奖励:
说明:
1) 返利发放的具体方式为: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现金支付;
2) 年终返利兑现时间为:双方对账目核对无误后,下一年度一个月内。
2. 乙方不得从事代理产品的批发业务,不得在互联网、专卖店、商场以及各类营业性场所陈列或销售代理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 若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有越区销售行为,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当次销售额的二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直至以书面通知方式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需要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4. 乙方对其销售区域负有市场开发和维护的责任,如乙方不能满足市场开发要求,销售任务完成率低于签约销售目标的50%,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规定的进货价格进行调整,直至单方解除本合同,终止合作。
六、合作模式
1. 甲方对乙方的小区直销活动实行报备制度,并给予已报备居民小区在报备期内的独家代理权。具体约定如下:
(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指定人员登记已考察的居民小区,进行小区直销报备。乙方 贰
报备不得涉及甲方已经报备的居民小区;
(2) 报备周期为3个
月。3个月后乙方未在小区建立直销网点,则报备自动失效;
特殊原因可书面申请延期优先报备,否则,如乙方没有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允许其他代理人进驻该小区直销;
(3) 跨报备区域销售实行事前报批制度,经甲方许可后方可跨区销售,产品由该报
备小区的代理商出货,利润由销售代理商和出货代理商按3:7比例分成;
(4) 经甲方核实,乙方所报备的居民小区不具备进驻条件的,则属于恶意报备。
2. 乙方所有出样产品(出样产品需拍照存档),甲方均按照代理提货价的八折优惠;
3. 乙方应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本代理事项下乙方销售产品的供货是指乙方销售某一款产品给终端客户后,由甲方负责将该产品送货给终端客户并完成产品的安装与调试。
4. 甲方对乙方供货均实行先款后货,即:乙方按照合同的提货价将订单全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安排供货。
否则,如乙方仅支付部分货款或未付款的,甲方一律不予供货;
5. 甲方供货的一般性规定: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和终端客户详细信息之日起五日内供货。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前二日通知乙方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延期。
七、付款、供货与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0.00元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银行卡内。
2.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银行卡号:
开户行:
卡号:
户名:
3. 如乙方委托甲方向终端客户收取销售尾款时,甲方代收的销售尾款将存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专项结算账户,专项结算账户资金可冲抵乙方的提货款;
4. 甲乙双方往来账目的核算时间为每月25日,甲方财务部门每月向乙方发送一份当 叁
月往来账目对账明细表。
八、其它约定
1. 甲方对市区三环以内的供货全部免费送货安装。供货地点在三环与四环之间的,每台次收取30元远程服务费;供货地点在四环以外的,每台次收取50元远程服务费。
2. 本代理事项范围内,因甲方提供给购买人的产品质量缺陷、安装事故或其他甲方责任等导致已出售产品的退换货、产品维修等,所发生的任何纠纷与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九、违约条款
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另行发展该区域客户;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万元/次违约金;
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第六条第1款第(4)项约定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
4. 如乙方违反本第六条第1款第(3)项约定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按当次销售额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若甲方违反第六条第5款约定的,每出现一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次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年 月 日签定日期:年 月 日